
朗读
苍政办〔2006〕6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苍南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由县司法局推荐,县人民政府同意,苍南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林佳云(律师)、蔡振明(律师)、吴学斌(律师)、杨乃柱(律师)、梅山敢(律师)、陈立森(律师)、陈学智(律师)、吴连钊(律师)、应仲明(律师)。
政府法律顾问团设领导小组,陈敬甫同志任组长,陈传亮、谢康生、苏煜明同志任副组长。
二OO六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机构 领导小组 调整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