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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06〕76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
配合做好人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于今年上半年在全省范围内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为认真配合做好这次人大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明电〔2006〕54号文件要求和市、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结合苍南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指导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建设“平安苍南”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和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全县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实现了“零增长”。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仍在高位运行,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仍不容乐观。特别是在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渔船捕捞作业、建筑施工和水上运输等领域和行业以及火灾事故隐患仍大量存在;许多C、D类企业隐患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一些乡镇、部门和单位安全法制观念仍较淡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尚不完善;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存在不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真正落实到位。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我县安全生产基础还很薄弱,安全生产形势很容易出现反弹,安全监管任务仍十分艰巨。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状况,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情况检查,这对督促各级政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高政府各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自觉性,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平安苍南”,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端正思想,统一认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积极接受和配合各级人大的执法检查。
二、强化领导,周密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接受人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摆上当前重要的工作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向各级人大汇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实。为了更好地落实省、市、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都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制定自查工作计划,做到定人、定责、定量,精心组织实施。
三、明确职责,突出重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为了确保人大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立即开展自查工作。这次自查工作的范围,主要是2005年以来我县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领域是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情况,火灾事故情况,渔船海洋捕捞及水上运输安全情况。重点内容: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情况,各乡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以及预防和处理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是安全生产工作经费投入情况;四是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力度,特别是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
在自查工作中,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县安监局要发挥综合监管和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全县面上的自查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整理和档案台帐的建设,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自查和全县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县交警大队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情况的自查,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危险地段的排查工作;县消防大队要做好《消防法》执行情况的自查,负责全县消防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县海洋与渔业局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法》执行情况的自查;县财政、教育、建设、质监、旅游等部门要按照自己的职责分工,分别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经费投入、学生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旅游安全等方面的自查工作。与此同时,赋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各部门,都要以这次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结合本行业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四、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切实落实整改工作。一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动员广大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苍南报、苍南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要安排主要版面和黄金时段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好的单位与企业要进行大力报道,对人大执法检查工作不配合和对重大事故隐患不整改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进行曝光。二要加强督查。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县安委会将于5月中旬组织县市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自查情况进行一次督查。三要落实整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查自纠、边查边改”的原则,对自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逐一加以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特别是对检查组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和建议都要认真负责地进行研究和落实,并将整改和处理结果及时予以反馈,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通过整改,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努力改善当地安全生产状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月下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准备,迎接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实施的检查。
各乡镇政府(重点是灵溪、龙港、宜山、钱库、金乡、巴曹镇)和县安监局、财政局、教育局、规划建设局、质监局、海洋与渔业局、旅游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要以书面报告形式将执法检查自查情况于2006年5月15日前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