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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06〕196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宣传贯彻《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条例》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促进条例》)已于2006年7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将于200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深入宣传贯彻《促进条例》,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营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确定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宣传贯彻《促进条例》活动月,同时,结合新修改的《公司法》、《破产法》等涉企法律、法规的颁布,做好宣传贯彻工作。
附件:1、苍南县宣传贯彻《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工作计划
2、宣传标语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条例 宣传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0月25日印发
附件1
苍南县宣传贯彻《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工作计划
阶段 | 时 间 | 内 容 | 工 作 要 求 | 承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宣传 发动 阶段 | 10月下旬 至 11月上旬 | 制订《促进条例》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印制发放《促进条例》 宣传发动组织布置《促进条例》宣传贯彻活动,形成各乡镇上下联动 | 根据全县宣传贯彻《促进条例》工作计划,召开有关乡镇、县有关部门、县行业协会宣传贯彻工作会议,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各有关乡镇分别制定上报本乡镇宣传贯彻工作计划;将《促进条例》发送到县、乡镇政府领导、县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 | 县经贸局、有关乡镇政府(计经局、工经办)、县行业协会 | |
组 织 实 施 阶 段 | 11月上旬 | 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 | 在灵溪、龙港、金乡、钱库、宜山等工业强镇主要街道、中小企业悬挂横幅;在苍南电视台播放宣传标语;在苍南时报、协会会刊和有关信息网络上登载《促进条例》全文。 | 县经贸局 有关乡镇政府(计经局、工经办) | 报社、 县电视台、 各行业协会 |
11月上旬 | 开展《促进条例》知识竞赛 | 在苍南时报上刊登《促进条例》竞赛试题,开展有奖答题竞赛 | 县经贸局、普法办、 法制办 | ||
11月中旬 | 开展普法教育,举办《促进条例》学习培训班 | 依托律师协会、各有关行业协会,以中小企业主或相关企业管理人员为对象,以《促进条例》、新《公司法》、国家非公企业36条、省非公企业32条为主要内容开展学习培训。 | 县经贸局、普法办、 法制办 | ||
11月中旬 | 开展中小企业辅导 | 请专家给中小企业主集中授课,对中小企业进行创业辅导和管理诊断 | 县经贸局、灵溪镇、 龙港镇 | ||
11月下旬 |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减负维权机制, | 会同监察、财政、价格和减负办等部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负担监测制度;建立中小企业侵权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热线 | 县行政效能中心 | ||
总结 | 11月下旬 | 开展《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总结 | 对《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出色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 县经贸局、普法办、 法制办 |
附件2
宣 传 标 语
1、热烈祝贺《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2、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扎实推进“法治浙江”建设
3、坚持“抓大扶小,两头并举”方针,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
4、坚持科学发展观,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
5、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6、培育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7、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现区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8、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加快发展中小企业
9、加大小企业培育力度,增强区域经济发展活力
10、扶持成长型中小企业,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实力
11、加快小企业基地建设,培育小企业创业成长
12、加强创业培训和辅导,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成长
13、加强公共技术平台建设,提高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4、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15、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16、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17、深入贯彻《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改善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