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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电大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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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07〕205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电大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构建全民教育、终身教育的学习型社会,全面贯彻《转发省老龄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老年电大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44号)文件精神,多形式多渠道的发展苍南老年教育事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老年电大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老年电大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老年电大教育是老年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老年教育事业,是提高广大老年人思想文化素质,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文化建设和建设文化大省的重要内容;是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变消极养老为积极养老,综合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战略性措施;是推动广大老年群众融入社会与其他年龄群体和谐相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老年电大教育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老年电大教育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老年电大教育工作的投入力度

   老年电大有着投资少、受益面广、便捷实效等诸多优点。浙江老年电大苍南分校的办学经费由县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并视办学发展情况给予基本保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所属老年电大教学点、教学班的办学实际,在经费上给予一定安排,为老年电大教育创造有利的办学条件。同时,退离休干部职工每人每学期可以在原单位报销三门(每门30元)以下的老年电大教材费,从活动经费中列支;农村老年人的教材费由乡镇老龄委与村居老年人协会协商解决。

   三、积极发展老年电大教学网络   

  老年电大发展的重点在基层。争取“十一五”末,全县50%的乡镇建立起老年电大教学点,积极发展村居老年电大教学点或教学班,老年人参加学习人数有明显提高。同时,要积极整合各类办学资源, 充分利用文化、教育、体育以及老年活动场所等设施资源,为老年电大教育服务。讲求办学实效, 确保老年电大教育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四、切实加强对老年电大工作的领导

  浙江老年电大苍南分校的建设管理工作由县老龄委牵头,民政、文化、教育、人事、劳动、财政、广电、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校务委员会,统筹、制定老年电大的发展方向,协商研究解决老年电大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同时,逐步充实老年电大苍南分校的教学力量。各乡镇要由乡镇老龄委牵头,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民政  教育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8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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