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07〕155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一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民心工程”。作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一项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救助内容,对建设“平安苍南”,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县低保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是少数地方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对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核定低保对象不准确,对赡养人、抚养人情况的调查不够全面。如部分乡镇存在有家庭子女多人的,而乡镇并没有去核实其子女状况,而把老人列入低保的情况。
2、低保对象销户不及时。发现有存在低保对象年老病逝后,没有及时上报进行销户;还有的收入高于低保线的对象也没有及时给予清退,违背了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的原则,没有做到应退尽退。
3、存在有人情低保、亲情低保和面子低保的现象。近年来,各有关部门都相应出台了低保家庭在医疗、就学、住房等方面享受的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使低保证“含金量”越来越大,有些人就找人情、亲情和面子,想方设法弄到低保,反之,没这些关系的就很难得到低保,造成低保对象不准确,存在不公平现象。
4、把低保政策作为乡镇其他工作的配套优惠政策来使用。如:为了稳固计生“女儿户”工作,不论其家庭经济条件好坏,将其列入低保;有的为照顾村里的老干部,也将其列为低保对象;还有的把未能列为退伍军人定补的对象给予列入低保来平衡。
5、低保补助金额平均化,补差标准偏低,还存在应保未保现象。部分乡镇在对各低保户特别是对年老、残疾、重病、年幼等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给予的低保金偏低,使他们生活仍然困难,没有做到重点救助;而有些乡镇因财政困难,人为的把每年的低保对象按名额分配到各村,使低保对象金额平均化。
二、加强整改,加强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
各乡镇要结合本乡镇实际,针对以上问题加强整改,切实做到:
1、加强监督,规范管理,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苍南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以下称《操作细则》),接受群众监督,规范管理,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一要严格按规范操作,对低保申请、审批、资金发放等每一个环节都要按照《操作细则》的要求执行;二要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要把动态管理、定期检查、按月通报作为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并形成制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2、成立整改工作组,加强领导。各乡镇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工作组,对全乡(镇)的对象进行一次普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在一月之内整改完成,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县政府。
三、明确责任,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
各乡镇要加强对低保工作的领导,对违反政策规定,搞人情低保、关系低保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经办人的责任,对乡镇干部予以异地交流、诫勉直至党政处分,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属领导授意的,对授意人予以党政处分,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并取消该单位年度先进评选资格。对出具虚假证明,帮助他人非法获得低保待遇的,干扰、破坏国家低保政策执行的,对村(居)主要负责人予以党纪处分。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民政 低保△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
察院。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