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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08〕13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8年道路、水路春节运输工作从1月23日起,至3月2日止,共40天。按照上级交通部门和政府的要求,为做好我县2008年春节运输及假日旅游运输工作,实现“以客为主、安全优先、方便有序、服务满意”的春运目标和“安全优质、平稳有序、客货兼顾”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运输组织工作
1、搞好客流调查和预测,做好运力准备工作。据预测,今年我县道路客运量320万人,周转量16000万人次,高峰日发送量10万人,平均每天配额客车1868辆(不包括出租车),需申报省际临时加班车30个车牌,包车30个车牌,公路流量同比增加10%,水路客渡下降70%。行业部门应配备充足的运力,将任务和有关证牌落实到参运车船。
2、确保城乡旅客、物资运输。要本着以县内为主、县内外兼顾的原则,合理调配运力。在节前要防止因车辆大量盲目外出,导致本地大量旅客积压滞留的现象出现。在春节期间,要组织出租汽车照常经营,以满足城镇居民探亲访友的出行需要。要充分发挥农村客运网络的作用,保证农村地区运力充足,满足广大农民群众节日期间返乡团聚、赶集购物、探亲访友的需要。同时做到客货运统筹兼顾,要加强对道路货运市场的监测,要在保障煤电油运的基础上,优先安排肉、禽、菜、果等节日物资运输,特别是收费站要保障“绿色通道”畅通,确保节日物资优先运输。
3、确保民工平安疏运。保障农民工安全便捷、优质的出行服务,是我们交通部门必须履行好的职责。要把农民工平安返乡作为春运工作的重点之一,要认真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铁道部、交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联合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的通知》(总工发〔2007〕39号)的有关要求,主动与劳动部门联系,与当地工会组织,及时掌握民工的流量、流向和流时,特别是长运公司应在客流较集中的地方设立“民工疏运联系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运力调配方案,确保民工及时疏运。社会、个体运输业户不得从事跨省加班、包车业务。
二、确保春节运输安全
运输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今年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层层落实安全领导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各运输企业在春运前,对所有投入春运的车船和其他运输设施进行全面严格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设施完好。春运期间,要加强运输工具和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
公安、交通、海事、港航、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他们自觉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对严重超载的行为,要继续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和严格管理。
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对公路主干线、较大的客运站和机场进出道路、事故多发地段和易堵地点,加强巡逻,确保道路畅通。
交通部门要对主要干线公路的改造、养护路段暂停施工,或未取措施保障通行条件,确保双向通行;春运期间,各收费站的收费口子要开足,在客运高峰期要开通春运车辆的专用通道,优先安排春运客运和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的通行;加强客运站点源头管理。客流高峰时,要派员到重点车站、码头、渡口现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严格按照车船载客定额售票检票,认真落实安全门检制度,严防超载客车(船)出站(航)。农机部门要做好对拖拉机的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
气象部门要及时预报天气情况。春运期间,如发生大雪、大雾和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采取各种措施,缓解因气象原因对交通造成的影响。继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和人员随身携带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品上车。
三、加强运输市场监管
1、加强对春运车船的管理。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类别)经营和坑、宰、甩、倒卖旅客行为以及倒卖车票、乱涨价、刹价等违规行为;未经运管部门许可的客车、客渡船,一律不得投入春运。
2、加强对客运站等源头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客运站经营行为,加强客运站现场秩序的监督管理,对客运站擅自接纳无春运资格的车辆、乱收费、不公平排班、不及时结算运费等违规行为,上报给予降低服务信誉等级处理。
3、严格执行春运价格政策。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期间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3513号)和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期间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继续实行票价不上浮政策,只有平时未达到基本运价的,允许恢复基本运价,为确保春运投入充足的运力,各行业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减轻客运经营者负担。
4、强化文明、规范执法。县运管所要加强对运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水平,确保运政执法文明、规范、准确,杜绝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发生。
5、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各级运管部门和各客运站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检查。要加强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和落实,接到举报要坚决予以查处,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一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6、大力开展优质服务。各运输企业和客运站,要通过开展延长售票时间、增设售票窗口、电话定票、上门送票、在客流量大和民工相对集中的乡(镇)设立售票点等方法,方便旅客出行,为广大旅客和民工创造一个愉快、祥和的出行环境。要通过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努力提高运输服务质量,要针对农民工收入较低、票价承受能力差的特点,积极引导客运企业,为农民工提供优质价廉的运输服务。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搞好春运工作是今年我县平安苍南建设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县运输行业要以构建“和谐运输”为宗旨,以人为本,规范运输经营、管理行为,为加强春运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建立2008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林晓峰任组长,杨雷(县府办)、方小清(县交通局)、林建华(县安全监管局)、周茂勤(县公安局)为副组长,董文琴(县发改局)、高炼(县经贸局)、项延钢(县财政局)、章显群(县民政局)、林中钢(县劳动保障局)、姜仕炳(县交通局)、陈文良(县林业局)、何国祥(县农业局)、林晓波(县旅游局)、罗扬扬(县港航分局)、王贤林(县工商局)、周德约(敖江海事处)、苏曦(县气象台)、周丽琴(县总工会)、魏建华(交警大队)、朱照余(县运管所)、李敏峰(县公路段)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姜仕炳兼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政府和县各有关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确定1名负责人具体分管,并设专门办事机构,负责春运日常工作。各有关单位春运领导小组负责人和联络人员名单及电话请及时报县春运办公室。电话:64761235,联系人:蔡步骞。
2、加强沟通联系,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春运期间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旅客流量、流向和运力安排情况,如发生旅客大面积逗留、重特大事故等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春运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春运期间各单位要排好值班,做好通信工作,确保通讯信息24小时畅通。春运报表及安全情况统计上报工作,由县运管所、县港航分局具体负责,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3、加大宣传力度。新闻单位要定期跟踪报道,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新闻媒体,通过张贴标语、发布公告、公益画(广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
春运期间,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春运办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将春运信息和重大事件报县春运办(联系电话:64761229、64761235,传真:64762917);并于每周一向县春运办书面报送上周客货运输运动态及运输动安全生产、道路通行、民工流动、旅游动态、城市交通运行、劳动力市场等情况。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交通 春运△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