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12〕156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我县标准渔港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我县是台风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之一,全县渔港(避风港)防汛防台任务十分艰巨。为保障沿海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渔业经济持续发展,强化渔港(避风港)防汛防台工作,建立渔港(避风港)安全责任人制度。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苍南县标准渔港(避风港)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若责任人工作岗位有变动,变动后的接任者为新的责任人。各有关乡镇要将下述有关责任人名单以书面等方式告知当事人。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农业 渔业 责任人?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