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12〕49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温州市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国发〔2011〕25号)精神,规范行政强制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现将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的《温州市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试行)》(温法建领办〔2011〕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司法行政强制标准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