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发〔2013〕99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苍南县灵溪镇茂竹村等43个
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通过县级验收的批复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苍南县灵溪镇茂竹村、新岸村、岭脚村等4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验收的请示》(苍土资〔2013〕56号)收悉。经审查,苍南县灵溪镇茂竹村、新岸村、岭脚村等4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符合《苍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正在编制的《苍南县土地整治专项规划》,总建设规模为36419亩,同意通过县级验收。
附件:2013年苍南县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清单
苍南县人民政府
抄送: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
有关单位。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