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13〕124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南县河道长效管理
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河道长效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
苍南县河道长效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完善相应制度,根据《2013年度乡镇绩效考核办法》要求和《苍南县平原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12个乡镇按河道性质分为两类,一类为平原河道乡镇;二类为山区河道乡镇。
平原河道乡镇:灵溪镇、龙港镇、金乡镇、钱库镇、宜山镇;
山区河道乡镇:桥墩镇、马站镇、矾山镇、藻溪镇、赤溪镇、凤阳乡、岱岭乡。
二、考核内容
河道保洁工作。
三、考核方式
月考核和年考核相结合;平原河道乡镇和山区河道乡镇分别排名。
四、月考核评分标准
总分为100分,考核要求和扣分标准见附表。
五、年度考核评分标准
年度考核以月考核得分累计。
六、考核结果
考核排名列入2013年度乡镇绩效考核项目。
七、本办法于
附表:苍南县河道保洁长效管理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