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正文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朗读

 

  

苍政办〔201416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南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苍南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37


苍南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的工作部署,深化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属地管理”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油气化工输送管道和液化石油气经营使用、交通运输、居住房屋出租和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和涉氨制冷企业、建筑施工、高层楼宇与旧住宅楼、危化品与烟花爆竹、渔业船舶、学校安全、食品安全等十大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整改消除一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切实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重点和难点问题,形成职责清晰、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1.油气化工输送管道和液化石油气经营使用:重点解决管道底数不清、安全间距不足、管线交叉、违法占压、日常维护不到位、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和充装(倒罐)及违章违规使用等问题,努力消除各类油气化工管道和液化石油气领域安全隐患。(县安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质监局、县供电局、县国资办、县人武部、县“三改一拆”办、县运管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配合)

2.交通运输:重点解决道路交通、渡口渡船、水域砂石运输船、交通在建工程等安全隐患和客运企业监管、非法营运等问题,严厉查处和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海洋与渔业局、鳌江海事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安边防大队、县港航局、县公路局、县运管局、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苍南段建设指挥部、灵海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灵溪华山至龙港水深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灵沙公路改建工程指挥部等单位配合)

3.居住房屋出租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解决出租房安全隐患和人员密集场所合法性、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建筑消防设施不足或损坏、安全出口和通道不畅以及人防工程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监管措施。(县公安局牵头,县综治办、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县公安消防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三改一拆”办、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商务局、县人防办、县市场监管局、县体育局等单位配合)

4.特种设备和涉氨制冷企业:重点解决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及气瓶非法违规充装和检验、涉氨制冷企业证照不齐、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等问题,严格查处和整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一批无证在用设备、一批无证作业人员、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县质监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安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消防局、县供电局等单位配合)

    5.建筑施工(包括水利、渔港码头、海涂围垦等工程项目):重点解决顶管工程、地下开挖工程、模板支撑架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和管理不规范、洞口临边防护不到位等问题,加强露天基坑开挖、深基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等措施。(县住建局牵头,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水利局、龙港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县海涂围垦工程建设指挥部、县安监局、鳌江海事处、县城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苍南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等单位配合)

    6.高层楼宇与旧住宅楼:重点解决房屋结构和功能改变、消防和避雷设施安全隐患外墙悬挂物治理困难等问题以及电梯、用电、用气、用水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县住建局牵头,县“三改一拆”办、县市场监管局、县质监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局、县公安消防局等单位配合)

7.危化品与烟花爆竹:重点解决设备设施、运输环节、仓库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不到位、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等问题,加强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厉打击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非法违法行为。(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质监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运管局等单位配合)

8.渔业船舶:重点解决涉渔“三无”船舶、渔船船证不符、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不足、出海作业编组编队和救助系统不符要求以及违章搭客、载客等问题,严厉打击擅自改变作业类型、超抗风力航行、超定员等违规捕捞生产经营行为。(县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县公安消防局、县安监局、县质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旅游局、鳌江海事处、县港航局、县供电局、县公安边防大队等单位配合)

    9.学校安全:重点解决学生交通、校舍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非法办学机构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学校周边和饮食安全问题,着力改善校园教学安全环境。(县教育局牵头,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局、县安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单位配合)

10.食品安全:重点解决禁限用农药使用、米面制品非法添加剂、重大传统节日餐饮安全、私屠滥宰、屠宰销售注水肉和病害猪肉等问题,严格整治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等单位配合)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订方案(20142月上旬至2月下旬)。各乡镇、县各有关牵头单位要精心制定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把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基层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20143月上旬至12月下旬)。各乡镇、县各有关单位要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今年4月底前切实查清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隐患分布情况,将排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要引导和督促各类企业和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在12月底之前基本完成整改。

(三)加强督查,巩固成效(20151月上旬至201612月下旬)。各乡镇、县各有关牵头单位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突出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安全生产问题,攻坚破难,完善长效管理制度,特别是对所列50个重点安全生产问题,要确保在期限内全面完成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府办各工作联系副主任等担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县各有关牵头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等工作,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对于牵头单位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报县府办工作联系副主任协调解决;县府办工作联系副主任协调解决不了的,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各乡镇和县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全面组织开展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坚持县、乡、村三级联动和各个行业系统分线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对十大重点领域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中,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对照监管责任要求,分线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各乡镇要对照属地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网格化捆绑式责任机制要求,分辖区组织开展大排查。对实施排查的各类企业和单位要分别建立安全生产档案,注明安全生产基本情况、重大隐患整改情况或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等信息,分门别类建立信息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做到“一企一档,一行一册,一地一册”。县各有关牵头单位要全面掌握本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单位数量、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等信息,各乡镇要定期汇总数据,掌握安全生产面上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三)严格整治隐患,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实行分类整治,对一般事故隐患,责令企业或单位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难度大、需要一定时间整改或危害程度严重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停产停业整顿。要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或单位,依法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整治到位。对重大非法违法行为,要实行联合执法,做到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同时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重点问题治理成效。坚持集中破难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为期1年的集中整治后,实行长效管理,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措施不变,力争通过3年时间,解决治理一批安全生产“老、大、难”问题。各乡镇和县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定期分析与深度研究,坚持不懈地把专项整治抓落实、把解决措施抓到位。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听取工作进度汇报,县府办有关工作联系副主任和县各有关牵头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每月总结分析,对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实时研究,县安委办将每季度通报重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各乡镇和县各有关牵头单位要加强信息和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每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上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池张帅,电话68811056,传真:68708100,手机:13456028112,528112,邮箱:917668848@qq.com。)

 

附件:1.苍南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

组名单;

     2.苍南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问题责

任分工表。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226日印发


附件1

苍南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长:黄锦耀

副组长:王作坚、杨家乐、罗上开、林小舟、周正声、林垂

共、李建华、林定样

      员:县人武部、县综治办、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三改一拆”办、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县海洋与渔业局、浙江苍南工业园区管委会、龙港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县海涂围垦工程建设指挥部、县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县城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县安监局、县人防办、县市场监管局、县质监局、鳌江海事处、县气象局、县供电局、县国资办、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县体育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安消防局、县公安边防大队、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苍南段建设指挥部、灵海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灵溪华山至龙港水深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灵沙公路改建工程指挥部、县港航局、县公路局、县运管局、县畜牧兽医局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林定样兼办公室主任,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苍南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问题责任分工表

专项

整治

序号

重点

问题

整治要求

牵头单位

相关责任单位

责任

领导

分管

领导

责任

人员

工作联系副主任

化工

输送

管道

和液化石油气经营使用安全

专项

整治

1

管线底

数不清

问题

对原油、成品油、天然气、城镇燃气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普查,摸清管线的平面位置和埋深(高度)、类别、材质、规格、走向、流向、载体特征等情况。

 

 

 

 

 

 

 

 

县安监局

 

 

 

 

 

县住建局

虞亦杭

林国璋

陈培东

王作坚

2

安全间

距不足

问题

组织企业对油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与居民区、工厂、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等人口密集区以及建(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及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其他强腐蚀性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距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等问题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对企业无法整改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采取中介机构评估、挂牌整治等措施。

县发改局

县“三改一拆”办

县安监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供电局

县国资办

县住建局

县人武部

方小清

温从明

林定样

黄文友

阮朝国

项延钢

虞亦杭

汪年进

杨义坛

 

赵振华

俞俊平

陈海宏陈 

林国璋

施伟宏

 

陈庆州

林增阳

冯亦趁

王孝亿

杨立好

陈培东

施伟宏

王作坚

杨家乐

周正声

3

管线交

叉问题和违法占压问题

组织企业对存在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管道与市政公用管线、民用管线交叉的情况,以及民用管线封闭空间内存在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管道等情况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企业无法整改的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加强监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组织企业对被违法占压、上方和沿线有违章搭建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构)筑物等情况进行排查,对因占压形成严重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

县发改局

县“三改一拆”办

县安监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供电局

县国资办

方小清

温从明

林定样

黄文友

阮朝国

项延钢

杨义坛

 

赵振华

俞俊平

陈海宏陈 

 

陈庆州

林增阳

冯亦趁

王孝亿

杨立好

王作坚

杨家乐

周正声

4

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及违章违规使用问题

针对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非法经营、充装(倒罐)、违章违规使用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形成部门合力,全面规范液化石油气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市场秩序,确保液化石油气领域安全运行。

 

 

县住建局

 

 

 

县住建局

县安监局

县质监局

县运管局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县市场监管局

虞亦杭

林定样

刘荣满

庄庆湖

徐登君

厉达森

林国璋林逢平

杨康勉

 

黄霞辉

 

魏舜磊吴满良

吕成煜

黄寿照

杨宗元

林向东

王作坚

杨家乐

周正声

 

交通

运输

安全

专项

整治

5

道路交

通安全

隐患

苍南县S232省道(水霞线K1+620m)的标志标线增设与提升工作。按照省、市、县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加大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临水临崖路段整治力度,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动。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路局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杨从国

徐登君

王碧海

黄霞辉

李崇益

杨宗元

杨家乐

6

渡口渡船安全隐 

建立健全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渡口、渡船长效安全管理机制,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渡船船员或渡工培训工作。加强部门协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消除渡口、渡船安全隐患。

鳌江海事处

县港航局

曹庆海

黄友标

钱仁加

朱诗伟

陈庆郴

周文华

杨家乐

7

水域砂石运输船安全隐 

规范砂石运输船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抓住源头、中途、终点关键环节,实现对砂石运输船和从业人员的有效管控,预防非法、违法运输砂石行为。完善联动机制,合力打击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加强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督促船员在航行时穿着救生衣等。

鳌江海事处

县港航局

县国土局

曹庆海

黄友标

 

钱仁加

朱诗伟

陈成勇

陈庆郴

周文华

谢武山

杨家乐

王作坚

8

小型游艇和鳌江港内小油轮安全隐 

探索小型游艇规范管理机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督促业主申办船舶证书,加强船员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严厉打击无证小型游艇违章航行行为。规范港内小油轮安全管理,引导港内小油轮纳入公司管理,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港内小油轮安全作业行为,实现“合法、合规、安全可控”。加强部门协作,严厉打击“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违法供售油”行为。

鳌江海事处

县港航局

县海洋与渔业局

县公安边防大队

曹庆海

黄友标

张贻聪

陈结全

钱仁加

朱诗伟

李晓斌

 

陈庆郴

周文华陈辉超

各边防派出所所长

杨家乐

林小舟

9

客运企业监管和非法营运问题

组织开展“打黑专项行动”、“无证照经营整治”、“出租汽车整治”等三项专项整治行动和春运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行动,依法从严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

县运管局

县公安局

庄庆湖

陈良美

 

张立吕

黄寿照

陈国荣

杨家乐

10

交通在建工程安全隐患

加强道路交通工程安全管理、明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专项方案,落实民工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工作,扎实推进平安交通工程建设。

高速复线、灵海公路、华水公路、灵沙公路等交通工程指挥部

黄文友

王岳东

俞俊平

陈吉畅

刘伟林

项延元

朱友德

杨家乐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3849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