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14〕66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安监局等四部门关于苍南县十大
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子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等单位牵头制订的《苍南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子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乡镇、各部门(单位)结合《苍南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苍政办〔2014〕16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加强信息和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每月25日前将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报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汇总后每月28日前报县安委办。
附件:苍南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子方案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5日
附件
苍南县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行动子方案目录
1.苍南县油气化工输送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苍南县液化石油气经营使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3.苍南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4.苍南县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5.苍南县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6.苍南县居住房屋出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7.苍南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8.苍南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9.苍南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0.苍南县高层楼宇和旧住宅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1.苍南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2.苍南县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3.苍南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4.苍南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