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14〕108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统计工作有关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苍南县2014年度乡镇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苍南2014年度县直部门统计工作考核办法》、《苍南县2014年度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苍南县2014年度乡镇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2.苍南县2014年度县直部门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3.苍南县2014年度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考核办法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4日
附件1
苍南县2014年度乡镇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推进全县统计工作顺利发展,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监督和导向作用,开创我县统计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根据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苍政发〔2013〕 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着力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引导全县统计系统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激发干事热情,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努力开创苍南统计工作新局面。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绩效考核
2014年工作绩效考核项目具体重点工作包括经济普查、投资统计、企业一套表、工业统计、服务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法制建设、能源统计、统计信息化建设、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农业统计、城乡住户调查、粮食生产统计监测和低收入农户监测、统计政务信息等14项工作。
四、赋分办法
1.工作绩效考核设基本分100分。其中经济普查、投资统计、工业统计、服务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城乡住户调查等6项各10分,企业一套表、统计法制建设、能源统计、统计信息化建设、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农业统计、粮食生产统计监测和低收入农户监测、统计政务信息等8项各5分。
2.综合评价(20分)。
根据各乡镇201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由县统计局领导班子给予综合评价,很好(18-20分)、较好(15-17分)、一般(12-14分)、较差(9-11分)四档进行评分,取平均分。
3.创新工作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创新工作是指在全县具有首创性,取得实效,并得到县统计局认可,且具有推广意义的工作。创新工作考核由各乡镇自行申报,县统计局集中评审。内容包括创新项目、创新内容、实施方案、工作成效等(申报表见附表1)。
4.发生严重统计违法行为,被上级统计部门查处的,酌情扣分。
5.各乡镇统计工作绩效考核得分=14项重点工作考核得分+创新加分-扣分。
五、组织实施
(一)牵头单位:具体考核工作由县统计局牵头负责,年度考核工作于次年1月底前完成。
(二)考核方式:主要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日常考核。采取常规检查、抽样调查、统计巡查等方式考核乡镇日常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2.年终考核。各乡镇于12月底前对照《重点工作项目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工作总结等,由县考核组进行考核打分。
(三)评先要求:根据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评出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并以县政府名义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凡发生“一票否决”情况的乡镇,取消先进单位评审资格。
附件1-1
苍南县2014年度乡镇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乡镇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具体包括项目投资、房地产、建筑业统计工作。
二、考核内容
1.报表质量;
2.项目储备库管理;
3.统计基础建设;
4.统计分析信息;
5.投资统计执法检查。
三、评分标准:
(一)报表质量(45分)
1.数据准确性(基本分30分)
①准确组织各投资项目进行数据报送,凡发现一个虚构项目扣3分。
②在数据逻辑关系审核中,如果是因为一个指标值的错误导致数条错误,则按数笔错误计算;对计量单位错误,每错一个指标值就记一笔错误;每笔扣0.5分。
③主要数据如投资完成额,建筑业总产值、工程结算收入,房地产销售面积、销售额等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趋势性改变,按指标个数计算差错,每一笔趋势性差错扣3分;如果由于大项目开竣工导致趋势性变化,不计趋势性差错,但应有合理的说明;年报数据与快年报数据相差很大,与上年年报数据衔接不好,扣3分。
2.报表及时性(基本分10分)
各乡镇应在报表规定上报时间前上报。每个月20号以前报送新增项目投资统计资料,25号以前报送续建项目投资统计资料,迟报以单个项目上报内容为单位计算,定报迟报一次半天以内扣1分、一天内扣2分,年报迟报一天扣1分。
3.统计数据的查询和评估(基本分5分)
通过多次催报才上报、出现差错不进行核实、查询有明显差错而不予纠正、无值班制度(指报表报送后一天内无法取得联系)等情况,每一项酌情给予1-5分的扣分。另外,如果在规定上报时间截止后(月报半天内、年报3天内)主动发现差错更正数据,则不扣分。未按要求上报必要的数据评估报告和年报总结,每次扣2分。
(二)投资项目储备库(15分)
凡已具有项目建议书或初步方案,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要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对投资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对符合条件未能及时入库的,酌情给予扣分。
(三)投资统计基础建设(15分)
1.统计台账(基本分10分)
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证明材料不全的,每个扣1分;计划总投资亿元以上项目(不包括单纯购置)没有施工进度表和财务明细表的,每个扣1分。
2.统计基础资料电子信息化(基本分5分)
新增项目没有以电子文档保存的,每个扣0.5分,扣完为止。
(四)撰写统计信息分析和总结报告(5分)
基础篇数为统计分析2篇,少一篇扣2分;信息5篇,少一篇扣0.5分。不能及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的,扣1分。
(五)投资统计执法检查(基本分20分)
1.自查工作(基本分5分)
投资统计自查工作不到位的,酌情给予扣分;全年组织项目单位和房地产、建筑业企业稽查面不低于5%,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2.国家和省市级抽查(基本15分)
国家抽查发现一笔重大错误,扣10分;省级抽查发现一笔重大错误,扣5分;市级抽查发现一笔重大错误,扣1分。
四、评定方式
根据全年得分情况,对各乡镇工作进行排名。
附件1-2
苍南县2014年度乡镇工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乡镇统计信息中心规上工业、规下工业、工业品价格统计和其他相关工作。
二、考核内容
统计报表(包括一套表)上报的时效性、规范性;统计数据的稳定性、准确性;对县局布置的各类临时工作配合程度等。
三、计分方法
先按三项工作的“百分制”得分乘上各自权数加上其他工作的加减分得出“百分制”总分,然后折算成“10分制”计入各县(市、区)考核总分。各项工作的基本分和权数分配如下:
类 别 | 基 本 分 | 权 数 | |
规模以上工业 | 生产月报 | 100分 | 15% |
效益月报 | 100分 | 15% | |
季报及其他专项调查 | 100分 | 8% | |
新增、“小上规”考核 | 100分 | 7% | |
规模以上工业年报 | 100分 | 15% | |
规模以下抽样调查 | 季报 | 100分 | 20% |
工业品价格 | 月报 | 100分 | 20% |
其他工作 | 统计分析、数据认证、 各类临时调查等 | 酌情给予加减分 |
四、各专业考核要求与评分标准
(一)规模以上工业产值(100分)
1.时效性(20分)
上报要求:按照国家“一套表”规定时间。
考核标准:迟报半天以内扣1-5分,超过半天扣5-10分,提早半天以上将适当加分(保证质量)。(扣分项以扣完基础分为限,下同)
2.稳定性(30分)
上报要求:①对工业产值增长率等主要指标要严格审核把关;对进度数据出现异常情况的,必须给出说明解释。②企业家数一旦确定后,要保持稳定,不得漏报等。
3.准确性(50分)
上报要求:① 字典库要正确无误,特别是地址代码和行业代码等不得为空或者错误;② 同期数为零的企业要核实;③ 产品产量不得因漏填、错镇或弄错计量单位而出现调整量与增长量;④ 企业用电量,不得漏填(特殊情况说明);⑤ 企业小类分解后的产值之和应等于工业总产值等。
考核标准:1个亿以上大企业数据错报的,一次扣5分;产品产量应报却未报、漏报和错报的一个扣2分(上个月错也算);大中型企业和新产品产值漏报的一次扣2分、其他差错将视企业家数酌情扣分;一套表考核参照执行。
(二)规模以上效益(100分)
1.时效性(20分)
上报要求:按照国家“一套表”规定时间。
考核标准:迟报半天以内扣1-5分,超过半天扣5-10分,提早半天以上的将适当加分(保证质量)。
2.稳定性(30分)
上报要求:效益月报企业家数要等于产值月报企业家数;对收入、利税、报酬和人数等主要指标要严格审核把关;对进度数据出现异常情况的,必须给出说明解释。
考核标准:漏报一家企业,扣5分(除特殊情况)。凡未经领导审核的和人为因素引起主要数据波动,出现一次,扣20分;出现异常情况时,没有写说明,一次扣5分。
3.准确性(50分)
上报要求:①字典库要正确无误,特别是地址代码和行业代码不得为空或错误;②同期数为零的企业均要核实,不得漏填;③数据库审核中的“必审审核”不得出现错误等,特殊情况要说明。
考核标准:1个亿以上大企业主要数据错报的,一次扣5分,出现其他差错,将根据企业家数酌情给予扣分。一套表考核参照执行。
(三)季报及各项专项调查(100分)
1.产销存季报、景气季报(60分)
上报要求:按照国家“一套表”规定时间。
工业产、销、存季报的数据从产值月报数据中产生,主要审核产销存季报列、行平衡关系,若有差错,根据各地企业家数酌情给予加减分,特殊情况要书面说明。
景气季报要与生产趋势相匹配,注意督促企业认真填报。企业填报较随意、数据匹配性较差的,根据情况酌情扣分。
2.其他各类专项调查(40分)
3.根据要求,及时开展各项专项调查,督促企业上报。
4.考核标准:根据企业总量情况和报送率情况计算得分。
(四)新增及“小上规”企业考核(100分)
要加大新增企业、“小上规”企业的审核排查工作,确保基础数据准确性。对于经县局、市局或省局审核发现由于上报材料不真实引起的退档企业,或上规模后发现事实为非工业生产企业,根据各地上报家数、情节严重程度,每家企业酌情扣5-10分。
(五)规模以上工业年报(100分)
因为生产、销售及财务年报是结合了产值和效益两套指标,所以不再另做评价办法。结合产值和效益的两套报表的评价办法和根据2013年报制度要求,进行适当加减分。
(六)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100分)
1.基础工作(20分)
①调查队伍建设。各有关乡镇未按要求配备专业工作人员的扣5分。
②样本统计台帐建设。发现没有建立统计台帐的扣10分,台帐不规范的扣1-5分。
③统计业务培训。组织参加县局开展的村调查员及样本单位统计员的培训,应到未到达到5%以上的,扣5-10分。
2.报表质量(60分)
主要考核报表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三个方面,基础分分别为20分。
(1)时效性。以完成县局要求的所有报表上报的当天为准,迟报一天扣20分。
(2)完整性。报表填写不完整的,按数据报送差错处理。样本企业应报而未报,在数据订正期内补充的,按单位数多少及对总量影响的大小酌情扣5-20分,在数据订正期结束后,经执法检查发现的,一个扣15分。个体样本村应报而未报的个体单位数超过5家,且在数据上报前未说明合理原因的,酌情扣5-20分。
(3)准确性。经审核统计,样本数据平均差错率超过5%的扣10分,超过10%的扣20分。差错率为有错样本单位数量占样本单位总量的百分率,有错样本单位数量以市局反馈数为准。在县局反馈前自动更正的不扣分。
3.评估检查(10分)
(1)数据评估。积极配合县局开展个体工业数据评估,一年内乡镇本级至少要开展一次数据评估。没有的扣5分。
(2)质量抽查。年内有组织地对规模以下工业样本企业和个体工业样本单位进行数据质量检查,样本企业检查比例在5%以上,个体村居检查比例在10%以上,并写出数据质量检查报告。未建立开展数据质量检查的,扣10分。
4.资料开发及其他临时性工作(10分)
(1)联网直报。根据年报前县级样本未实施联网直报单位数占样本总量比重,酌情扣5-10分。
(2)其他临时性工作。各乡镇必须认真完成县局布置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相关的临时性工作,对临时性工作认真负责,无差错的,酌情加1-2分
(七)工业生产者价格统计(100分)
1.考核得分的设置
考核分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其中考核基础分得分满分为150分,主要分“调查企业的培训情况”(30分)、“数据上报质量以及报达情况”(60分)、“电子台帐完成情况”(40分)、“完成(20%)企业走访并上报数据质量检查评估报告”(20分)来进行考核。考核加分最多不超过15分。
2.调查企业的参加培训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要求, 各工业品价格涉及企业每年必须至少参加1次对调查企业培训,调查企业培训率必须达到 100%(以到会签到名单为准,按未参加培训企业比例进行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3.“数据上报质量以及报达情况”的考核
在基础数据中若出下列差错,扣分标准如下:
扣分项目 | 扣分标准 | 扣分项目 | 扣分标准 |
空记录 | 1分 | 计量单位差错 | 1分 |
趋势不符(不可比性问题) | 1分 | 价格逻辑关系有误(出厂价格不含税) | 1分 |
产品代码不符 | 1分 | 调查样本有遗漏的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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