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CCND00-2015-0005
苍政发〔2015〕74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苍南县2015年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格等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苍南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温州百佳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苍南县2015年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格标准》、《苍南县2015年新建安置住宅用房重置价格标准》、《苍南县2015年房屋成新率标准》、《苍南县2015年临时安置费、搬家补助费补偿标准》、《苍南县2015年房屋层次差价率标准》、《苍南县2015年房屋朝向差价率标准》、《苍南县2015年房屋装修补偿标准》、《苍南县2015年房屋附属物补偿价格标准》等8个房屋补偿安置标准予以公布,请参照执行。
附件:苍南县2015年房屋重置价测算等8个补偿标准。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