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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6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5〕83号)精神,结合浙江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有关要求和苍南县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的战略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利用效率,实现电子政务转型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目标

  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为重要依托,以公共数据整合、共享、开放为切入点,以打造智慧政府、优化发展环境、拓展应用领域、激发创业创新、挖掘数据价值、保障数据安全为主线,以破解当前电子政务工作中存在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信息孤岛、安全薄弱等问题为导向,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强化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加快推进全县一体化的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逐步形成以云计算平台为基础、以大数据管理为核心、以大数据应用和电子政务视联网为主导、以大安全体系为保障的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实现电子政务从粗放式、低效能分散建设向集约化、高绩效协同发展模式转变,显著降低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成本;加快建立全县统一、共建共享的政府数据基础设施平台,逐步形成政府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和共享机制,促进全县人口、法人单位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全面建成,建设数据强县,助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推动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一)基础设施统一化建设。围绕电子政务、智慧城市、信息惠民等信息化建设需求,采取“服务商建设运营、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依托温州市政务云平台和充分整合利用县行政中心机房现有基础环境、计算、存储等资源,建设县政府大数据平台。全面推行云服务模式,按照“以上云为常态,不上云为例外”的要求,推进全县各乡镇和各部门(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下同)充分利用政府大数据平台开展电子政务应用,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再审批独立的数据中心和专用网络建设,大力整合部门现有分散的数据中心,积极推动各部门新建、存量电子政务系统向云平台集中部署、迁移。

  (二)数据资源集中化管理。建立健全以政府大数据平台为核心的信息资源归集、共享、开放和安全保障机制,着力推进各部门数据向政府大数据平台集中,统一为县直部门提供共享服务。将电子政务项目管理作为推进数据整合共享的重要抓手,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对申请立项新建的部门信息系统,凡未明确部门间信息共享需求的,一概不予审批;对在建的部门信息系统,凡不能与其他部门互联共享信息的,一概不得通过验收;凡不支持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不向统一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息的部门信息系统,一概不予审批或验收。

  (三)技术服务社会化保障。按照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和财政资金效益的原则,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机构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信息资源整合开发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政府与企业合作,为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提供保障。探索建立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机制,将电子政务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工作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专业化社会机构,有效解决各部门自身技术力量和技术能力不足的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政务云平台。

  1.推动全县统一的政务云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8号)有关要求,优先采取向云服务提供商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设政务云计算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根据温州市政府政务云的统一部署,通过向云服务提供商购买计算资源,构建符合省市统一技术标准的私有云平台,为各部门和乡镇提供按需分配、动态扩展的基础设施保障。同时,以县行政中心数据中心机房的现有设施为基础,进行必要的云化改造,建立自行管理的云计算资源池,为各部门不宜采用社会化云计算服务的关键性业务系统提供基础设施共享服务。各部门和乡镇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云平台,统一纳入一体化政务云服务体系。

  2.推进电子政务系统向云平台迁移。实施“云优先”战略,从今年11月份开始,除上级另有规定外,各部门新建的或升级改造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原则上均应部署在统一的云平台上,所需的机房环境、计算资源、网络资源、存储资源及支撑软件等基础设施全部以云服务的方式统一提供,部门只负责业务应用系统的开发。综合考虑现有部门业务系统成熟度、复杂度、技术风险、影响范围等因素,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批逐步迁入统一的云平台。县级各部门网站以及目前已托管的应用系统,应分别逐步迁移到省里统一部署的省政府网站群平台和云平台。各单位自建的规模较小、利用率低、管理薄弱的数据中心机房,在业务系统云化迁移后逐步取消。

  (二)实施大数据管理。

  1.建立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全面加强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建立全县统一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服务系统,梳理县直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理清数据管理及共享的义务和权利,明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形成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立全县统一的数据交换系统,研究制定数据分类、采集、交换、共享等标准,为政务数据资源汇聚、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提供安全可靠的传输平台,实现县级重要信息系统通过统一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和交换。选择先进适用的技术路线,在政务数据平台上架构大数据存储、分析和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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