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非遗工作实际,经各乡镇积极推荐申报、专家委员会评审和社会公示,县政府确定“盟兄弟歌”等24个项目为第十一批苍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现予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根据各自职责,精心制定保护规划,落实保护责任和保护措施,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开发和利用工作,为繁荣我县文化事业,加快文化苍南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第十一批苍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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