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计投[2003]27号
关于苍南县国信塑业有限公司基建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县国信塑业有限公司:
县国信塑业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建议书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年产8400吨塑料编织袋。项目总用地面积30000m2(合45亩),总建筑面积19300m2,其中生产车间14000m2,仓库2000 m2,综合楼2500 m2,辅助用房800 m2。项目统一规划、分期建设。一期工程用地面积16000 m2(合24亩),新建生产车间9600 m2,辅助用房800 m2,余为停车、道路和绿化等用地。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一期工程总投资76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三、选址:根据灵溪示范工业园区二期详细规划要求,请县规划部门提出项目选址意见书。
请据此文开展下步工作,扩初设计经县有关部门审核后即予下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二○○三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工业 基建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
利局,县消防大队,灵溪镇政府,苏向青、王宗泽
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3年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