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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抽样调查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朗读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统计站(办)、劳动管理所:

  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关于开展浙江省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调查的通知》(浙劳社计财[2003]43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全省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调查工作会议精神,高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调查任务,经研究决定,县劳动保障局和县统计局联合于6~7月对被抽中的灵溪镇、桥墩镇八个村(居)进行一次全社会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抽样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抽中镇要高度重视,把抽样调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开展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抽样调查,是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这次调查,不仅是为了全面了解当前全省劳动力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障的基本底数,也为各级政府制定积极的就业政策提供详实的依据。因此各抽中镇要高度重视这次抽样调查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全县抽样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好协调工作

  为加强本次抽样调查工作的领导,县劳动保障局、县统计局联合成立苍南县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县劳动保障局、县统计局有关人员组成。本着分工合作的原则,劳动保障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宣传、协调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统计部门主要负责方案设计、业务培训、数据处理等业务工作。各抽中镇要成立调查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切实加强对这次调查工作的领导,确保抽样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三、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做好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抽中镇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认真做好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要组建好调查队伍,精心选聘文化程度高、接受能力好、责任心强的有关人员担任本次入户调查工作。二是要尽快收集好各抽中调查小区的常住人口的基础资料,为摸底和入户登记工作夯实基础。三是要做好对调查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调查数据质量。四是要在抽中镇、居(村)及调查户中做好宣传工作。

  四、其他事项:

  1、各抽中镇于6月21日 前将各村居调查员名单报县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县抽样调查办公室联系方式:

  县统计局:电话:64762322  64706298

   传真:64765614

  县劳动保障局:电话:64773251(传真)

  附件:1、苍南县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抽样调查实施方案。

  2、苍南县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抽样调查工作流程。

  3、各抽中村(居)名单。

苍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苍  南  县  统  计  局

                            二00三年六月十七日

  抄送:县计划发展局,温州市统计局,邱华萍副县长。

  附件1:

苍南县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

抽 样 调 查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根据中共中央中发(2002)12号、中共浙江省委浙委(2002)19号文件精神,从浙江实际出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决定于今年7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社会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调查。为搞好此次调查,我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摸清全省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及社会保障的基本情况,同时了解城镇失业人员和被征土地农村劳动力(下简称被征地农民)未就业人员的技能素质、家庭收入、就业愿望等有关情况,为研究制定劳动力就业、社会保障政策,解决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宏观调控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对象

  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调查,采用按常住人口登记的原则,以户为单位填报,即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对调查范围内被抽中住户中的15周岁及15周岁以上人口(不含现役军人)进行调查,应登记的人是:

  1、住本调查小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2、住本调查小区半年以上,户口在外乡、镇、街道;

  3、住本调查小区不满半年,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

  4、住本调查小区,户口待定。

  以上四种人既包括城镇人口,也包括农村人口。

  三、调查内容

  本调查问卷包括按户填报的调查户基本情况和按人填报的个人问卷两部分内容:

  1、调查户基本情况,包括户别、家庭人口数、家庭收入、是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除此以外,对调查区为村委会的调查户还需调查家庭承包田(地)的情况,土地是否被征用的情况,土地被征用后是否愿意农转非情况,土地被征用后领取补偿金情况,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2、个人问卷由15周岁及15周岁以上人员填报,分为三部分内容:(1)个人基本情况,即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结构、户口状况和性质、婚姻状况、健康状况、文化程度、技能情况和工作状态判别等。(2)就业人员的状况,主要包括工作基本情况、收入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等。(3)正处于下岗、内退、失业、被征土地农民未就业的人员以及当前有临时工作但仍然有下岗、内退、登记失业人员身份的有关情况。主要包括下岗、内退、失业或被征土地农民未就业的时间、原因、技能素质、家庭收入、就业愿望以及参加和享受社会保险等有关情况。

  四、调查时间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03年7月5日零时,调查登记时间为7月5日~14日。

  五、抽样方法

  本次抽样调查,以全省为总体,采用分层、多阶段、整群等概率随机抽样的方法,在全省范围内抽取49个县(市、区)、80多个乡、镇(街道)和300多个村(居)委会(以下称调查区)。我县灵溪镇和桥墩镇的8个村(居)16个调查小区被抽中,在各调查小区中按等距整群方法抽取样本户。

  六、调查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调查的领导,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联合成立苍南县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面负责本次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本着分工合作的原则,劳动保障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宣传、协调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统计部门主要负责方案设计、业务培训、数据处理等业务工作。

  七、调查的实施方式

  本次调查采用统一时间进度、统一业务标准、统一数据处理的实施方式进行。我县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调查小区划分、调查员选聘培训,并具体负责入户调查、快速汇总、编码等各项调查业务的实施。

  八、质量控制及评估

  1、为确保本次调查的数据质量,各级调查工作小组应严格执行调查方案的规定,并对调查的各个阶段和环节进行质量控制,落实质量责任制。本次抽样调查工作将开展评比活动,并给予奖励。

  2、为确保本次调查的数据质量,县抽样调查办公室在调查登记工作结束后,将对抽中的调查小区进行质量抽查,达不到要求的将退回问卷重新进行入户登记。

  九、调查资料的汇总和公布

  本次调查的数据资料由省调查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审核、录入、编辑、汇总。调查结果经评估后,由省调查工作小组负责提供,并加以开发利用。

  十、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6月30日前,进行调查方案制度,工作部署,各种调查用品准备、调查员选聘、业务培训、调查摸底并将《户主姓名底册》和小区示意图上报县调查工作小组等工作。

  第二阶段:7月1日-7月4日,调查摸底审查,样本抽取,将调查摸底数据上报市级调查工作小组,具体内容为:总户数、总人口数、15周岁以上人口数。

  第三阶段:7月5日-7月14日,调查员入户调查询问工作,7月15日前,抽中镇将调查问卷整理好上报县调查小组。

  第四阶段:7月15日-7月25日,调查质量抽查,快速汇总编码等工作。在7月底前,将本次调查问卷快速汇总后上报到省调查工作小组。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为了确保调查质量,对调查员选聘,必须十分慎重。调查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是年龄适当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二是熟悉当地人口状况,并热心从事统计调查工作;三是熟悉统计调查业务和劳动政策,有基层调查工作经验;四是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各地可以选聘那些曾经从事过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承担,也可以选聘那些熟悉当地情况的村(居)委干部、乡村教师、乡(镇、街道)及社区劳动保障员。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由县级调查工作小组的成员担任调查员。

  2、为使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各级调查机构都要做好宣传工作,特别是调查员必须入户调查并注意询问方法,向被调查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他们解除思想顾虑,如实反映情况。

  3、为保证数据质量,严肃工作纪律,各级调查机构和工作人员不得将调查结果,特别是被调查户的情况向调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如有违犯,则按照《统计法》第三十条规定,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对负责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本次问卷调查的结果不得作为劳动监察部门执法的直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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