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苍教学函【2009】120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措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近日,我国内地已确诊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病例。国务院、省、市政府高度重视,再次部署了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此前,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已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督查的通知》,明确提出防控工作要求。为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市教育防控甲型H1N1流感专题会议提出的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疫情监测,全面落实晨检和疫情报告制度,确保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各中小学、幼儿园立即对全体师生开展一次甲型H1N1流感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懂得甲型H1N1流感是一种新发传染病,可防、可控、可治,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恐慌;要教育师生自觉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勤洗手,勤通风;加强体育锻炼,督促学生到室外活动,把每天锻炼一小时真正落到实处,提高身体的抗病能力;要全面发动学生向家长宣传甲型H1N1流感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