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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十大育人先锋”推荐活动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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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温教党〔20132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资格条件,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推荐工作,把真正优秀的党员教师推荐上来。请根据分配名额,以学区、直属学校为单位,于5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教育局人事科406室,电子稿发13806820011@139.com;联系人:陈明煌,联系电话:64758278。(教育局将择优推荐10名参加市联评)

 

2013426日     

 

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名额

备注

1

灵溪学区

3

 

2

龙港学区

3

 

3

宜山学区

2

 

4

钱库学区

2

 

5

金乡学区

2

 

6

桥墩学区

2

 

7

矾山学区

2

 

8

马站学区

2

 

9

县直属学校

1

 

 

温教党〔201321

 

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十大育人先锋”等评选活动的通知

 

在温各高校党委,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文教体局党委,市局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优秀共产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和教职工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积极进取,创先争优,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十大育人先锋”和“党员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及范围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员教师中评选“十大育人先锋”和50名“党员之星”。

    二、参评标准

(一)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事业理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生活品行;带头遵纪守法、廉洁从教、弘扬正气;爱岗敬业、潜心育人、业务精良、治学严谨,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良好的学术素养和显著的育人成效;育人事迹感人,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创先争优示范引领,受到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二)原则上要求近三年获得过县级以上荣誉,事迹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三)2012年底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在职教师。

    三、评选要求

    (一)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氛围,扩大活动影响力。在组织推荐的过程中,要人人参与,做到纵向到边、横向到底。“育人先锋”候选人预备人员主要在基层一线党员教师中产生,重点向教学、学生管理服务等岗位倾斜,同时考虑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比例,注重推荐民办学校优秀党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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