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法委、省综治委关于开展“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的部署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决定于今年6月至10月底,在全县林业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的“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
专项活动要努力实现二个目标,即强化基础、不出大事。
强化基础,就是要通过专项活动,巩固提升推广落实八个方面成功经验,切实把基层建强,把基础打牢,夯实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不出大事,就是要通过专项活动,及时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苗头和隐患,切实做到“五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发生危害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严重暴力恐怖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重大个人极端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推开阶段(5 月上旬至6 月下旬),主要是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宣传发动、组织部署,按照有步骤、有计划,分阶段、分重点,边排查、边整治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专项活动;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阶段(7 月上旬至9 月中旬),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梳理出重大矛盾纠纷、重大安全隐患,实行督办,通过抓重点、攻难点,深化专项活动;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9 月下旬至10 月底),按照既定目标,进行对照检查,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深入排查化解涉林矛盾纠纷。要全面排查掌握影响林区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重点排查林权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我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对我县林区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要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依托综治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逐一登记建档,归类梳理,逐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对普遍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要成立专门班子组织开展集中调处。对社会影响面大、可能升级激化、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实行定牵头单位、定人员、定时间、包调处的“三定一包”办法,集中力量调处解决。对各类重点人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依法做好稳控工作,防止引发个人极端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