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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公安局“五联五好”社区警务工作法培育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2013年省、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做实基础”建设年各项工作,做实做优“五联五好”社区警务,全面加强我县基层基础工作,根据县局关于开展“五联五好”社区警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特制定“五联五好”社区警务工作法培育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省、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的决定》,继续深化我县社区警务工作,探索和提炼“五联五好”社区警务工作法,提升基层社区警务工作水平,增强治安管控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激发社区民警工作热情,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为公安工作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县政府三定的全县15个一类社区警务室,按照“五联五好”社区警务工作的要求,全力推进15个一类社区警务室警务工作,积极培育市级的社区警务工作示范点。通过在15个一类警务室推行“挂牌招才”遴选警长(副股长级),树立一批社区警务工作新典型,使社区民警成为家喻户晓的群众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社区警务室达到设置规范、工作规范、服务规范;全面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建设,确保社区民警人员到位、制度到位、待遇到位,切实提高社区民警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培育方式方法
1、示范点数量:全县通过“挂牌招才”的15个一类警务室,纳入年度“五联五好”社区警务工作法培育范畴,其他二类、三类警务室参照执行。
2、示范点验收办法: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验收相结合。日常考核实行月度抽查通报和季度考核汇总相结合的方式,由县局督考办牵头,户政基础大队具体组织实施,抽调户政、治安二、流口、网警、消防等部门组成考核组,考核采取网上核查、实地检查、暗访等形式进行;月度抽查主要针对场所特业、流动人口、网吧等暗访项目及网上检查项目,暗访后及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季度考核主要针对明察项目进行实地查看,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1日开始实施,考核结束后参与考核业务部门将考核数据报户政基础大队,由户政基础大队汇总后上网通报,同时将考核结果报县局政治处及督考办备案。
3、示范点验收时间:2013年10月30日之前。
四、培育示范点考核内容
社区警务工作法示范点培育考核内容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五好五联”社区警务工作考核内容(附件1)和社区警务工作责任倒查办法(附件2)。同时,制订并完善了“五联五好”社区警务建设的工作规范(附件3),进一步规范了社区警务室的硬件建设、警力配置、职责制度和警务模式。
五、培育验收结果运用
1、警务室季度考核分值达到90%以上且不具备责任倒查情形,该警务室确定为季度优秀警务室;考核分值达到80%—90%之间且不具备责任倒查情形,确定为季度合格警务室;警务室考核分值未达到80%或本季度因基础工作不到位被责任倒查局规记分的,警务室确定为季度不合格警务室。警务室在市局基础考核中被扣重分影响县局名次的,直接确定该警务室为本季度不合格。
2、四个季度均被评为优秀的,该警务室确定为年度优秀警务室;一年中有两个季度被评为不合格的警务室,或因基础工作不到位造成较大影响被市局责任倒查通报的,年度该警务室确定为不合格警务室;其余的确定为年度合格警务室。
3、被评为年度优秀警务室的优先推荐参加省、市公安机关优秀警务室或优秀社区民警评选;经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合格或不合格警务室的,作为该警务室警长试岗期考核档次的主要依据之一。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五联五好”社区警务工作法培育是我局党委继续深化社区警务战略的重大部署,是确保我局社区警务工作继续引领全市的重要举措。全局各单位和全体民警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开展“五联五好”社区警务工作法培育作为今年县局“三确保、三创优、三创特”的重点工作抓好落实,力争年度我局的社区警务工作法入选全市公安机关警务工作示范点。
2、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今年县局在全市率先推出对全县15个一类社区警务室实行警长制,并按副股长级配备社区民警,这是提高社区民警政治待遇的新举措。对社区警务工作法的培育和考核工作不仅事关全局基层基础工作的顺利推进,也关系到每个社区民警的个人得失。培育工作要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坚持原则、执行标准、严谨细致,客观公正,全面客观的评价每个警务室及社区民警的真实绩效。
3、及时提炼,培育典型。社区民警要静下心来、扑下身子、深入一线,认真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按照“五联五好”社区警务工作法培育办法的总体要求,及时认真地提炼各自警务室好的做法与经验,积极培育社区警务工作的“亮点”,搜集相关信息、图像、图片资料,认真汇总,要形成全面翔实的影像资料,并要通过媒体及时宣传,提高社区警务工作法培育的知名度和品牌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