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2013年秋季开学在即,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利,安全有序,现就做好2013年秋季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依法保障弱势群体接受平等教育,切实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和新居民子女的入学就读工作。
二、做好控制流生工作
要严格执行师生返校规定,做好新学期学生入学报到工作,统计好学生报到人数,防止流生;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积极做好学生的入学、转学、复学等学籍变更登记。
三、规范办学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