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
现将《关于温州市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予以认真落实。
苍南县教育局
温州市公安消防局
关于温州市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
为确保我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其中,7月20日前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要对照以下排查整治标准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标准适用于幼儿园、托儿所、小学、中学、大学、职业教育学校及各类专业培训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