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苍住建〔2014〕257号
关于印发《苍南县创建“绿色工地”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
现将《苍南县创建“绿色工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对照标准,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苍南县创建“绿色工地”实施方案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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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府办、县安委办、县文明办,雷仁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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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2014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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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创建“绿色工地”实施方案
为巩固提高我县在建工程标化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大力推进“绿色工地”创建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的绿色施工目标,根据国家《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标准》(GB/T50640-2010)和市住建委印发的《温州市绿色工地创建标准》,并结合我县施工现场实际,特制订《苍南县创建“绿色工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提出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以创建“绿色工地”为载体,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构建安全、文明、绿色的施工环境,为建设生态、绿色、文明新苍南作出贡献。
二、创建范围和目标
在近几年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绿色工地”创建工作范围,全县建设系统范围内建筑工程全部纳入到创建范围,以安全发展的理念丰富平安建设内涵,深入开展“绿色工地”创建活动。力争到今年底,使全县建筑工程创建率达10%,创建市级绿色工地示范点不少于3个。
三、创建标准和申报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