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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苍南县创建“绿色工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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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住建〔2014〕257

关于印发《苍南县创建“绿色工地”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

现将《苍南县创建“绿色工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对照标准,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苍南县创建“绿色工地”实施方案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5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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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府办、县安委办、县文明办,雷仁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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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2014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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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创建“绿色工地”实施方案

      

  为巩固提高我县在建工程标化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大力推进绿色工地创建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的绿色施工目标,根据国家《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标准》(GB/T50640-2010)和市住建委印发的《温州市绿色工地创建标准》,并结合我县施工现场实际,特制订《苍南县创建“绿色工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提出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以创建“绿色工地”为载体,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构建安全、文明、绿色的施工环境,为建设生态、绿色、文明新苍南作出贡献。

  二、创建范围和目标

  在近几年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绿色工地创建工作范围,全县建设系统范围内建筑工程全部纳入到创建范围,以安全发展的理念丰富平安建设内涵,深入开展绿色工地创建活动。力争到今年底,使全县建筑工程创建率达10%,创建市级绿色工地示范点不少于3个。

  三、创建标准和申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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