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学区、消防局、安监所、质监所、住建所,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
为切实消除全县学校校舍消防、防雷和基础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加强全县学校消防安全和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水平,根据《温州市学校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和《苍南县安全生产十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校舍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校舍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的排查整治,确保学校各项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灯具完好率100%、师生普遍会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新建学校建筑物依法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备案后投入使用;确保学校无在用危房、无危墙、无危厕,楼梯、护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确保水电气、体育场地、器材、锅炉、防雷等重要设施使用维护合格率为100%;确保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存放完全符合要求。
二、整治重点
是否有使用经房屋质检单位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楼梯、护栏的设计和体育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标准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门窗和厕所;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安全制度是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电器线路、燃气管路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内容;是否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熟知消防安全职责;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正常运行;学生宿舍、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定,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学生宿舍外窗是否安装影响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实验室、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要求是否落实;新建学校建筑是否经消防审核验收备案后投入使用;是否经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防雷装置是否按要求进行年度检测;锅炉电梯是否登记注册、年检,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
三、整治步骤
(一)自查自纠(2014年4月上旬至4月下旬)
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按照整治重点容全面开展校舍消防、防雷和基础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填写附件1),逐级上报;对查出的所有安全隐患都要制定整改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二)集中整治(2014年5月上旬至12月下旬)
5月份开始,县教育局联系学区领导带队,组织计财科、学生科、装备站及学区相关人员分片到各学区进行检查,并对存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检查整治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每次整治行动结束后填写附件2上报。6月份开始,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公安消防、住建、安监、质监、气象等部门,对中小学、托幼机构、培训机构自查中发现的重点安全隐患进行复查,并开展重点检查和抽查。同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到位。
(三)巩固成效(2015年1月上旬至2016年12月下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