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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市级功能区团委、市直学校:
现将《关于开展温州市青少年公民教育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共青团温州市委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
2014年9月22日
关于开展温州市青少年公民教育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引领广大青少年成长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开展青少年公民教育。具体指导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引领广大青少年认真学习和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伟大精髓,建立健全以课程、活动、队伍和阵地为内容的青少年公民教育体系,帮助青少年树立现代公民意识,坚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国梦的理想信念。
二、总体目标
以“践行核心价值观·培育现代小公民”为主题,遵循青少年认知能力和教育教学规律,培育青少年立场坚定的政治素质、自强不息的意志品质、公平正义的规则意识、胸怀家国的社会责任感和明辨笃实的人文素养,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有机融合,构建起三方共建、运行有效、评价多元的青少年公民教育机制。
三、工作要点
1.构建青少年公民教育课程体系。一是与党团队课相融合。推动公民教育课程化,将党团课和少先队活动课作为公民教育的主课堂。各级团组织要依托业余党校、少年团校等阵地,将公民知识纳入到党团课之中,针对团员学生进行系统的公民知识教育。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开好少先队活动课,融入公民意识教育元素,打造队活动与公民教育相融合的多元化课程。二是与学科教学相结合。立足现有课程体系,挖掘语文、社会、品德与生活等人文学科中的公民教育资源,引导学科教师挖掘教学资源,将公民教育贯穿于常规教学之中,有针对性的向学生传授公民教育的内容。三是与综合课程相切合。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渗透公民教育,引导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在校内参与班级民主选举、校园环境保护、学校民主监督管理,在校外进行社区敬老、公共设施维护等实践,培养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四是与校内外评价体系相契合。构建校内外一体的多元化评价体系,根据中小学生在学校、家庭和校外的表现,由家长、教师和同学给予多元评价,作为评先评优评选重要依据;在校内外教育基地设置“小公民章”,形成“每日拿分、每周争章、每月夺旗、每年评奖”的雏鹰争章激励机制。
2.开展青少年公民教育主题活动。一是理想信念类。开展“小公民相约中国梦”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熟记和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一个立志向、有梦想的小公民。二是政治素养类。开展“小公民爱祖国、守法纪、负责任”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增强对党对祖国的朴素情感,树立公平正义理念、规则意识,明辨大是大非,做一个有正义感、有规则意识的小公民。三是道德规范类。开展“小公民学榜样、讲公德、知礼仪”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习英雄人物、先进典型,在学习中传承传统美德,做一个自强不息、传承美德等良好的小公民。四是习惯养成类。开展“小公民爱学习、爱健身、爱劳动”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一点一滴积累,做一个积极向上、行为规范的小公民。五是实践体验类。开展小公民“爱科学、勤体验、会创造”实践活动,举办青少年创意大赛、青少年科技制作大赛以及各类志愿者活动,引导青少年在实践体验中受教育、长才干,做一个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小公民。六是人文关怀类。开展小公民“爱公益、讲友爱、乐助人”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通过“手拉手”互助活动、关爱弱势群体等活动,做一个有同情心、有爱心的小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