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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安监机构、龙港镇公安分局、各乡镇派出所:
现将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温州市公安局《转发关于近期3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温安监管[201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切实按有关要求做好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