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各学区、各民办教育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民办教育发展,激励民办学校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民办教育事业,根据《中共苍南县委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苍委发〔2012〕112号)文件精神,开展2014年度民办教育机构优秀举办者、优秀校长、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民办幼儿园优秀园长、优秀教师另行评选)。经各单位推荐,县教育局联评,评选出民办教育机构优秀举办者25名、优秀校长13名、优秀教师14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