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正文

关于开展苍南县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苍南县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学校德育样板工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德育工作实效性,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温州市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基〔2015〕16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起在全县启动苍南县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
全县全日制中小学。
 
二、创建目标
2015年至2020年,创建苍南县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60所,原则上每年创建10所。
三、申报条件
(一)行规教育扎实。近三年学校无重大安全事故,师生无违法犯罪现象,原则上曾被评为温州市行规达标学校。
(二)德育特色鲜明。学校有两年以上德育特色探索与实践,形成较成熟的德育经验,在县域内有较大影响力,原则上曾被评为市级或以上的德育特色学校(含文明学校或家长示范学校、禁毒教育示范校或五好关工委或绿色学校等)。
(三)德育成效显著。校风教风学风好,办学声誉高,德育成果丰硕,学校德育工作经验原则上曾在县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会议(活动)上做经验交流推广。
四、评估程序
(一)申报。学校对照《苍南县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试行)》(附件1),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做好自查自评。在自愿原则下,学校须于4月10日前向学区申报,申报时提交《苍南县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申报表》(附件2)及自查自评报告(时效要求近三年)。学区再按分配名额(附件3)于4月15日前择优向县教育局推荐。县直属学校须于4月10日前直接向县教育局学生科申报。联系人:吴春敏,电话:68715769,661855(教育短号),邮箱:cm661855@163.com。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2968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