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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教育局关于2014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初审结果的通报
各学区,各民办教育机构:
为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和指导,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县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县民办教育机构2014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苍教发〔2015〕53号)精神,在各民办教育机构年检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全县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年检初审结果予以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