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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人〔2015〕5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浙教人〔2014〕43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2015年师德建设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各县(市、区)教育局于11月2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市检查时间11月23日-27日。
二、检查形式
市里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对口检查,上午主要听取县(市、区)教育局汇报,召开教师座谈会;下午实地赴2所学校了解师德建设情况,查阅相关记录、发放师德问卷调查表。
三、检查内容
(一)各县(市、区)学习传达省委书记夏宝龙在全省中小学育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一新在全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中小学育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的有关情况;
(二)各县(市、区)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人〔2015〕52号),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