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关于开展优秀童谣征集传唱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文明办、团委、妇联、文联,县教育局各学区、直属学校: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丰富广大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经研究,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决定联合开展优秀童谣征集传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突出思想道德内涵,注重陶冶情操,积极弘扬主旋律,丰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内容,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和践行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牢固树立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的价值追求和远大志向。
二、主办单位
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
三、征集时间
2016年2月下旬至4月上旬。
四、征集标准和范围
1、童谣内容要充满时代气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童趣。
2、鼓励创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雷锋精神、体现爱党爱国爱家乡情感的优秀童谣作品。
3、童谣可以是最新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并在本地广为传诵的原创作品。
五、投稿对象
苍南县社会各界人士皆可投稿。
六、时间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