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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台账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
灵溪学区、各有关学校:
为了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我局创卫工作成果,迎接上级检查验收,根据《苍南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苍南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台账资料收集、归档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条块结合、各负其责原则,各校分年度分类分指标全面做好2013-2015年台帐资料的收集、归档和2016年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台帐完整、准确、规范,逻辑,经得起检查推敲。
二、建档时间
资料建立的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起至创卫成功时为止。分别按年度建立三年(2013年—2015年)的创卫资料,2016年以来的资料要随着工作进程同步收集整理。
三、建档内容
开展创卫和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环境卫生、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中应建立的基础资料。《苍南县创卫共性台账参考目录》详见附件1。
四、建档要求
学校台账资料按《苍南县创卫共性台账参考目录》内容建立,台账资料由本单位留存备查。
五、建档标准
(一)有本单位台账资料的总目录。
(二)资料盒要规范统一,分年度分类别指标收集归档。
(三)盒面标题和字号。分三级标题,标题字号要求:一级标题宋体小初(加粗);二级标题宋体小一号(加粗);三级标题宋体二号。
1.一级标题:苍南县XXX单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2013年度)(盒正面)。
2.二级标题:即类别标题如“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盒正面一级标题下方和盒侧面上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