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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通知
一、体检对象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国考合格并通过现场确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
第一批:5月18日(周三)下午1:45 (具体人员批次见附件)
第二批:5月18日(周三)下午2:15 (具体人员批次见附件)
第三批:5月19日(周四)下午1:45 (具体人员批次见附件)
第四批:5月19日(周四)下午2:15 (具体人员批次见附件)
苍南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苍南县人民医院后面,灵溪镇河滨东路258号)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请一定记住附件《2016年秋春教师资格认定参加体检对象名册公示》上自己的“档案号”(见附件);
2、体检时带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