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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安委办〔2016〕19号
转发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八条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八条规定>的通知》(浙安委〔2016〕1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苍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