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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法在心中”法治宣传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着力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引导青少年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根据《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第六届“法在心中”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浙普办〔2016〕12号)要求,决定在全县青少年中组织开展第六届“法在心中”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共筑法治青春。
二、参加对象
全县青少年学生。
三、活动时间
自2016年11月开始,至各项活动结束。
四、活动内容
今年“法在心中”法治宣传主题活动重点安排以下内容:
(一)开展全县青少年宪法知识竞赛
1.活动时间: 11月21日至11月30日。
2.参赛方式:微信关注“玉苍说法”微信公众号后,点击“微活动”栏目的“知识竞赛”进入答题界面,共10道题目,每个微信号只能参加一次答题,(仅限温州移动号码参与)。题目围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设置。
3.奖项说明:本活动参赛即可获得2元到50元不等的手机话费抽奖机会一次,并根据答题成绩产生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60名,给予物质奖励。
(二)开展“宪法好声音”演讲比赛
1.活动时间: 11月初至12月底。
2.活动内容:以“我身边的法治故事”为主题,以青少年独特的视角,将学到、看到、听到的法治故事用充满青春正能量的语言描绘讲述。
3.活动要求:演讲稿必须为演讲者原创作品,内容积极向上,紧扣主题。参赛学生必须脱稿演讲,做到仪态自然、大方、得体,表情丰富,普通话标准,演讲时长不超过5分钟,鼓励各类有创意的表演形式。
4.比赛方式:
(1)预赛:由各校通过组织学生寻找身边的“法律故事”,撰写演讲稿,于11月22日前自行组织进行预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