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关于转发《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局属各科站(室)、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执法机构公平、公正、合理的行驶处罚自由裁量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