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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苍南县第一批新优质学校创建评估认定的通知
各学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进一步总结我县新优质学校创建工作经验,促进新优质学校创建工作不断深化,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决定于12月中下旬对我县第一批新优质学校创建情况进行评估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12月19-21日,具体时间由各评估组确定。
二、评估程序
1.召开评估汇报会,听取学校创建工作汇报(10-15分钟);
2.实地查看校容校貌和教育教学活动,分头查阅学校提供的相关工作台账,对学校领导与师生、家长进行个别访谈;
3.评估组汇总讨论,形成评估意见;
4.举行评估反馈会,向学校反馈评估意见。
三、评估标准及分值
1.创建计划的可行性(20分)。学校创建计划(实施方案)有目标,有安排,有载体,有措施,创建计划可行性强。
2.创建项目的针对性(20分)。学校能针对本校办学实际,在管理、队伍、德育、教学、课程、评价等方面选择1—2个项目予以重点突破,项目实施针对性强。
3.创建过程的真实性(30分)。近两三年,学校新优质创建过程清晰可见,创建措施有力,创建计划落实,各项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4.创建成果的有效性(30分)。通过近两三年的新优质创建,学校在教育质量、办学水平等方面有明显提升,创建成果得到师生、家长、社会和同行的肯定与好评。
四、评分要求
1.评估组按照可行性、针对性、真实性、有效性四个维度赋分,根据学校整体创建情况分四档: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一般,70—80分;不理想,70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