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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待遇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南县教育系统优秀人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苍政发〔2015〕27号)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待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系统优秀人才体检
1.对象:凡2017年没有参加过县教育局或所在单位组织体检的教育系统教授级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县三名、省教坛新秀、市县三坛、市县学科骨干(骨干班主任)、县学科带头人、县专业骨干、高级教师和教育硕士等优秀人才均可报名参加。
2.地点:待定。
3.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上报办法:以学区、直属学校为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参加体检对象名单(附件1)发到13958722887@163.com,县教育局择时组织开展体检活动。
二、教育系统优秀人才疗休养和学习考察
1.对象:2017学年度目标考核合格的省特级教师、教授级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三名、市三坛、县三名,以上对象必须是2014年以来从未参加过县教育局组织的人才疗养活动。
2.地点:待定。
3.时间:初定2019年3月(具体出发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上报办法:参加对象于12月20日前经学校审核同意将姓名、身份证号码(要确保与身份证上一致)、手机全号、教育虚拟号(附件2)以学区、直属学校为单位发到13958722887@163.com,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人事科。
三、教育系统优秀人才教科研奖励
1.奖励对象:教育系统优秀人才中取得教科研成果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