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各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苍南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苍委办〔2018〕57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分入学的申请条件
1.父母一方在我县持有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县组织的积分入学申请管理。
2.符合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
3.父母一方在我县居住或工作1年以上,同时取得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在我县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1年(含)以上(计算截止日期至2020年6月30日止)。
二、积分入学的公办学校和指标数
学区 | 学校及指标数 |
直属学校 (小学5,初中4) | 县第三实验小学1名、外国语学校(小学部)1名、江滨实验小学1名、站前小学2名;外国语学校(初中部)1名、县民族中学3名。 |
灵溪学区 (小学16,初中16) | 灵溪一小3名、灵溪二小1名、灵溪三小2名、灵溪四小2名、灵溪五小2名、灵溪六小1名、渎浦小学5名; 灵溪一中1名、灵溪二中3名、灵溪三中1名、灵溪四中2名、灵溪五中2名、灵溪十中7名。 |
其他学区 (40名) | 小学、初中各20名。其中,钱库一中限招1名,其他初中每校限招5名;宜山小学、钱库小学各限招1名、金乡二小限招2名,其他小学每校限招3名。 |
三、积分入学的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新居民,于本文件发布之日起至5月20日前向居住地所在的乡镇积分受理点提出积分申请。提供《浙江省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三项必备材料,并依照《苍南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指标体系》中设定的各项计分指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苍南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和《苍南县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见附件1、2一式两份)。申请人也可登录互联网、“安e居”小程序自助申请积分并按规定上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