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仑区青年申报住房租赁补贴公告

朗读
为有力推进全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试点区建设,进一步扩大青年租房保障范围,切实解决在北仑工作青年的阶段性住房困难,根据《关于打造“青年北仑”的意见》(仑政〔2019〕5号)和《关于印发北仑区青年申报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仑政〔2020〕74号)精神,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兼顾、公平善用的原则,2021年全区拟推出青年申报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名额1000户,凡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家庭请于4月1日-4月30日登陆“浙里办”APP进行线上申报。
一、申报条件
青年申报住房租赁补贴的,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年龄为18至35周岁(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及以上技工的放宽至40周岁)。
2.申请人为宁波市六区(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下同)户籍或持有宁波市六区办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申请前已连续6个月在北仑区缴纳社保,且当前正在缴存(补缴无效)。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北仑区域内无房(包括住宅及非住宅用房、已签订购销合同并登记备案的期房),且租赁持有有效《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住房或租赁在区府办印发的《关于北仑区青年申报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补充通知》(〔2020〕49号)中规定的外来务工公寓。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获得过北仑区政府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或者未居住在北仑区政府(企业)公租房,或者在北仑区房改档案中无房改记录。
二、补贴标准
青年住房租赁补贴对象的每月租赁补贴金额,应当按其申报时核定的计算保障面积乘以租赁补贴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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