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朗读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和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建委、市城管局的统一部署和北仑区《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仑安办〔2017〕30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造良好的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定于2017年6月在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以及全国、省、市、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为主题,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紧紧围绕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开展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强化“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为完善“业主负责、企业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确保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和宁波“名城名都”建设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北仑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住建局杨再达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康科杰担任,成员由局建设科、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区房管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设科,负责牵头实施、指导、监督、协调等具体事项。
四、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举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五、重点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区住建局、区质监站(安监站)和区建管处任务:
1.动员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5月底以前);
2.组织“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发放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读本等各类安全教育资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集中发送安全生产宣传短信(6月上旬);
4.组织参加2016-2017年度被重点监管或者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安全法律法规培训(6月中旬);
5.组织参加宁波市安全监督人员培训班(6月中旬);
6.开展建筑安全文明 “树标杆,学标杆”活动,组织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及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6月中下旬);
7.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6月下旬);
8.按照建筑市场专项整治、高处作业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6月);
9.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要求,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吊篮、脚手架、高大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6月);
10.结合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对建筑工地扬尘进行集中整治,对建筑工地施工环境进行综合治理(6月);
11.组织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组织的摄影、书画、征文、金点子、安康杯等系列活动。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开展的相应活动:
1.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督促所属项目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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