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学考、选考期间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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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我区学考、选考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防范施工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依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管时间:2017年4月7日晚8点—4月10日上午12点。
二、严管期间,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应停止施工或采用低噪音工艺和施工方法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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