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宁波市2021年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甬财行〔2021〕539号)、《关于下达宁波市2021年第二批知识产权项目经费的通知》(甬财行〔2021〕784号)及《关于下达宁波市2021年第二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通知》(甬财行〔2021〕78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发放宁波市市级2020年度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补助63.03万元,2020年初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补助9万元,2020年国外及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补助41.2万元以及2021年专利导航项目补助48万元,具体补助名单和金额请见附件。现就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2020年度授权中国发明专利补助职务发明部分(企事业单位),请各相关单位在12月20日前登录甬易办领取。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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