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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浙江名牌申报工作的通知

朗读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浙江名牌申报评价指南》(浙名推办〔20141)要求,2014年浙江名牌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重点和政策导向

  (一)全力壮大先进制造业名牌。坚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两手抓,围绕全省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一个工业转型升级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突出创新驱动和资源节约,培育发展一批符合产业优化升级要求、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环保的浙江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不断提升我省制造业质量竞争力和“浙江制造”品牌形象。

  ——重点发展一批科技创新型名牌。加大对高端装备制造、信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的名牌培育力度。优先支持科研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强、实施省级以上科技重大专项、突破重大技术瓶颈的生产企业创牌工作。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省级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称号和承担国家、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企业主导产品,优先评价浙江名牌。

  ——重点发展一批管理创新型名牌。不断引导企业全面提高质量战略规划、品牌战略规划、生产组织、技术开发、成本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基础性管理水平,夯实管理创新基础。2014年起,申报浙江名牌产品的企业必须导入实施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管理创新活动和质量损失统计,关键质量岗位具备质量专业人员持证上岗。优先支持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承担质量管理孵化基地且标杆作用明显的企业创牌工作。

  ——重点发展一批节约环保型名牌。大力扶持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以及传统产业中实现改造提升和“腾笼换鸟”转型发展的企业创牌工作。严格控制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名牌认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要求,获得节能产品证书、环保产品证书、清洁生产证书的产品,优先评价浙江名牌。

  (二)倾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名牌。围绕十大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服务产品。重点支持现代商贸、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旅游休闲、服务外包、文化创意和电子商务等服务业的创牌工作。对全省服务业重点企业、服务业集聚区内的重点企业、制定实施服务质量标准规范、承担过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任务、建立有效质量管理体系、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健全、顾客满意度高的企业提供的服务产品,优先评价浙江名牌。

  (三)大力培育现代农业名牌。围绕现代农业十大主导产业和现代农业“两区”建设要求,培育一批产业化、标准化、组织化、生态化互动发展,市场竞争力强、带动面广,对农民增收影响大的名牌农产品。申报浙江名牌的初级农产品和加工农产品的原料农产品必须来自县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园区或基地。获得地理标志保护,建立全程质量标准化监控体系的国家、省级龙头企业、省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主导产品,认定为省级现代农业精品园区的特色产品,获得绿色、有机认证的农产品优先评价浙江名牌。

  (四)着力发展区域名牌。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和加快块状经济向产业集群、名牌集群转变,培育一批产业链完整、市场占有率高、服务功能完善、综合竞争力强的区域公共名牌。对政策扶持力度大、运作管理机制健全、行业自律良好、产业优势明显、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全的省级产业集聚区、块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服务业集聚区、工业强县试点县内的产业集群和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优先评价浙江区域名牌。

  二、申报范围与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农业、服务产品和块状产业(含2014年到期复评的产品)。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浙江名牌的产品应符合《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申报浙江区域名牌的块状产业、产业集群应符合《浙江区域名牌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报工业名牌的产品2013年销售额原则上应达到1亿元以上,传统文化特色产品适当降低;申报农业名牌的产品2013年销售额应达到3000万元以上;申报服务业名牌的产品2013年销售额应达到2000万元以上(公益性突出的产品适当降低),根据各产业发展状况和实际,调整部分申报产品2013年销售额要求(见附件1)。

  3、浙江区域名牌申报主体原则上应与申请、注册和管理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申报主体一致;申报产业已制定主导产品联盟标准(含技术指标、管理、诚信等要求)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方标准,规模以上企业实施联盟标准的比例达到30%以上,注册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生产加工企业达到30%以上,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的销售产值须占申报产业内同类产品总销售产值的30%以上。
    4
、申报浙江名牌的工业产品、浙江区域名牌的主导产品关键技术指标可以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应采标;新申报浙江名牌的初级农产品和加工农产品,其原料应来自县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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