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为规范我市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加快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和项目验收流程,根据《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资〔2023〕33号)、《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资〔2022〕36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报告与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所有处于项目实施周期内(包括已经核准延期项目)、尚未提交验收(终止/撤销)申请的“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其中:2025年度立项但尚未拨付首批经费的项目不纳入到本次检查范围内。具体包括以下类别:
1.2023-2025年度“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2.2020-2022年度重点技术研发暨“揭榜挂帅”项目;
3.创新挑战赛项目;
4.2023-2025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5.其他“在研”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二、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工作根据是否涉及经费结转分为两类:
1.对于涉及经费结转项目(见附件3),进行中期检查;
2.对于一般在研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见附件4),进行年度报告填写。
中期检查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在线填报及提交时间:2026年1月6日9:00至2026年1月26日17:30。
归口管理单位在线初审和汇总报送时间:2026年2月2日17:30之前。
填写年度报告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在线填报及提交时间:2026年1月6日9:00至2026年2月2日17:30。
归口管理单位在线初审和汇总报送时间:2026年2月9日17:30之前。
三、检查程序
1.年度报告填报。项目承担单位进入“宁波科技大脑”(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在法人登录下点击“前往浙江政务服务网”,完成登录后点击“进入工作台”,通过左侧栏目“中期管理-中期发起”路径,点击“进入填报”按钮,按要求在线填报并上传附件。其中,涉及中期检查的项目(见附件3),系统内所列附件均为必传项;填写年度报告项目(见附件4)仅需上传《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平台登录、账户密码设置、系统填报等具体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北仑政策 > 北仑区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beilunqukejiju/20260112/44850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