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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仑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公告

朗读

为科学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规范有序地推进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办法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所有申请其子女在我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口(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参加量化积分入学管理。

二、申请入学对象

2020年秋季申请在北仑区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含在我区小学就读六年级拟升初中一年级的非户籍学生)。

除上述对象之外,我区不接受义务教育段其他年级非户籍学生插班。

三、申请积分入学的资格条件

1.截至2020年3月31日,申请人夫妻双方(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北仑区(不含大榭开发区)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夫妻任何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仑区(不含大榭开发区)合法稳定就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自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已累计按月缴纳满12个月,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月份无效。

四、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已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

如果申请人存在离异、丧偶或配偶服刑、残疾等情况,可仅出示申请人本人《浙江省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异的需提供有效的离婚证明;丧偶或配偶服刑的,需提供具有关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配偶残疾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

2.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申请时间及程序

(一)申请时间:2020年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申请程序

1.资格查验及申请受理。申请人携带申请积分入学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所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积分专窗进行资格查验和申请积分。申请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现场填写并提交《北仑区2020年度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入学管理申请表》,积分专窗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及积分材料录入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现场打印受理回执。如申请人不符合资格条件,各街道当面告知本人并不予以备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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