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企业政策 > 正文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宁波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7-06 企业政策 收藏
朗读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技能宁波”三年行动计划(甬政办发〔2016〕141号)要求,到2018年底,初步建成1家综合性公共实训中心、5家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5家专业性公共实训基地。为做好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紧紧围绕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和“中国制造2025”试点城市建设要求,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市新兴产业结构特点,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共享、高端引领”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类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及大型骨干企业、行业的资源优势,统筹规划新兴产业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至2018年底,初步完成1个功能完善、具有示范性、辐射性的市级综合性公共实训中心;在相关区域建设5个具有地域、区域代表性的公共实训基地;在相关行业、大型骨干企业建设5个专业、行业性特色鲜明的公共实训基地。通过“155”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市级综合性公共实训中心的引领示范、指导作用和综合管理、考核职能,在全大市构筑起市区联动、功能互补、特色发展的“辐射性+区域性+专业性”的高技能人才实训大平台体制,切实为我市主导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申报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及大型骨干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组织。


  三、申报条件


  申报区域性、专业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学经费来源;


  (二)面向我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设立,开设的实训项目(工种)适应区域产业发展要求;体现高端、新兴技能特色和功能互补特点,原则上是普通培训机构难以开设的项目(工种);


  (三)具备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设施设备和相对独立、较大规模的实训场地,每个实训项目(工种)的实训工位一般不少于30个;


  (四)内部有相对独立的实训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较为完善的实训管理制度,拥有一支专业知识扎实、技能过硬的技师、高级技师或中、高级职称组成的师资队伍;


  (五)公共实训基地要突出公共服务功能,制定适应对社会开放的办法,重点能面向社会各类学校、企业等用人单位以及各类劳动者开展公共实训等公共服务,具有3年以上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经验,年培训量在500人以上。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企业政策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gcedaquan/2018/1025/1103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