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余姚市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余姚市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及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28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及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6〕50号)等相关部署安排,决定自2016年起到2017年用两年时间全面开展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开展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创建,要以“四个最严”为总体要求,以“一网五体系”为统领,切实落实“四有两责”,坚持“全域覆盖、全程监管、全员参与”。通过本项创建,进一步落实政府属地责任,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倒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推动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持续向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稳步提高以及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两级联动。创建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部署,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以及考核评价标准(另行印发)认真组织实施。
(二)统筹兼顾,管扶并重。既要坚持标准做好“规定动作”,又要主动创新突出亮点工作,使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机制、措施更加契合当前食品安全监管新要求。同时,积极引导和扶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食品行业提升发展,进而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社会共治,群众满意。充分调动社会公众、行业协会、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和资源,多措并举、社会共治,全方位、多层次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并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城市评价的最终衡量标尺,按照考核评价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力戒形式主义,让群众真正满意。
三、工作目标
(一)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持续向好。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大宗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
(二)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稳步提高。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一网五体系”建设,形成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重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三)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
工作及总体状况认可度、满意度较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在70%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
1.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有效落实
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党政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至少每半年听取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年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政绩考核,食品安全工作所占权重不低于3%。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四有两责”要求全面落实
(1)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障执法办案、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等工作需要。
(2)市、乡镇(街道)监管机构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等执法装备、设施配备达到相应建设标准要求。推广使用移动监管App使用覆盖面达50%以上。
(3)监管人员力量满足监管实际需要,编制受限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缓解人员不足问题。监管人员具备开展日常监管的业务能力,具有专业能力的人员达到较高比例。
(4)所有乡镇(街道)完成食品安全规范化达标创建,有条件的村(居)设立工作站;明确网格责任人和目标任务,对协管员、信息员建立报酬保障、培训、考核等机制,积极推动食品安全基层责任强网、用网工作。
(5)配合宁波建立食品安全“三级四图”监管制度,即建立市、县、乡镇(街道)三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业动态分布图、食品行业动态监管图、食品行业动态警示图和监管责任对应图等“四图”,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
3.推进“一网五体系”真正落地
认真贯彻实施《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在全面实施生产、流通、餐饮、保健食品、应急、信用等监管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出台农产品及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信用监管、支撑保障、预警应急、社会共治等子体系建设,织细、织密、织实全市及区域食品安全网。认真研究食品安全市场规范、诚信培育、源头治理、产业发展等各项政策措施,构建完善的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
(二)强化技术保障和监管能力建设
1.推进溯源体系建设
推动生产经营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建设追溯体系,其中规模以上农产品种养殖基地、“三品一标”企业、大型商超、市场、集体用餐配送、学校食堂等单位以及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酒类等生产单位,全面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进一步完善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逐步打通并对接相关环节、相关部门食品(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建立信息集成共享机制,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追溯机制建设。
2.强化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进一步提升检验能力,加强对各级各类食品检测室、检测人员的指导,建立和完善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风险预警、技术服务“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技术和服务平台,建立相关评估模型和数据库,推进检验检测信息综合运用,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推进市场快检室、乡镇(街道)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建设开放,不断提升检测水平。鼓励和引导农产品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交易市场举办者,加快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自检自控水平。
3.强化风险及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风险排查、隐患会商、分析研判、治理整顿、跟踪督查、预警警示及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有效防控、处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食品安全事故。按照省级要求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辖区年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达到上级要求,根据风险监测结果提示的风险隐患及时开展相关处置工作。健全市、乡镇(街道)两级联动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和舆情监测处置体系,细化出台本地食品安全舆情处置管理办法并实施,完善应急操作手册,适时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专家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培训,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装备物资,严格事故信息报送,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
4.强化培训教育体系建设
监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每年参加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40个小时;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3次。企业要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等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40个小时的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培训,并做好记录。中小学要利用班会、讲座、主题宣传日等多种途径,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培训。
(三)强化风险治理和全程监管
1.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不断完善农产品准入准出追溯体系建设,切实把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关及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使用禁用农药和兽药以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管理。注重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督促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采购、使用登记制度,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加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储存、运输、流通的质量安全控制水平。规范畜禽屠宰,有效整治私屠滥宰行为,严防病死畜禽进入屠宰、加工和消费环节。屠宰后动物废弃物按要求处置。
2.加强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监管
(1)严格小作坊监管。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实施《宁波市小作坊生产许可食品品种目录(第一、二批)》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市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实际和传统地方特色食品发展需要,探索推出第三批许可目录;对许可目录和列入负面清单之外的小作坊,严格实施申报登记管理制度,继续严厉打击无证食品小作坊,进一步提升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2)严格进出口食品监管。针对我市区域特色,强化进出口食品监管,实施进出口食品分类管理制度,完善风险管理系统,建立风险监管目录。全面排查进口食品集散、仓储、交易市场,严厉打击销售、承储来源不明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或中文说明书、假冒商标或相关文件、销售过期或腐败变质进口食品等违法行为。
(3)严格餐饮服务监管。在全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和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逐步推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区域内参加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低于持证单位数的90%,量化分级评定单位公示率达95%以上。继续采取综合治理手段,加强对小餐饮的监管。深化十万学生饮食安全工程,不断提升学校食品安全水平。
(4)加强网络食品监管。加强网络交易监测,通过“红盾
网剑”专项行动,督促团购网站和自营平台企业进一步推进食品经营主体建档、亮照亮标工作,落实网店实名制管理。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依法查处盗用他名、虚假宣传、违法促销、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净化网络交易环境。
(5)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进一步完善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餐厨废弃物得到规范处置。主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每日产生的餐厨废弃物80%以上进入集中收集处置体系。建立餐厨垃圾处理台账制和通报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餐厨垃圾处理情况。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过程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动,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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